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業於今(114年11月11日)日經總統公布,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將另由行政院定之
內容
本次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增訂第1條之2、第20條之1、第3章之1章名、第1節節名、第21條之1至第21條之5、第2節節名、第51條之1及第53條之1條文;刪除第27條條文;並修正第1條之1、第12條、第18條、第21條、第22條至第26條、第41條、第47條至第49條、第52條、第53條及第55條條文,於今(114年11月11日)日經總統公布;修正條文施行日期,將另由行政院依同法第56條第1項定之。
併附總統府公報網站連結如下供參考: